江苏出台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来源: 新华日报 发布时间:2024-02-27 字体:[ 大 中 小 ]
本报讯 (记者 王拓 倪方方) 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全面提升行政执法质量和效能,以更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环境,服务保障我省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中走在前、做示范。
《实施方案》指出,到2023年底,全省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普遍建立,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清单基本形成。到2024年底,行政执法突出问题得到有效整治,行政执法队伍素质明显提升,行政执法体制机制基本完善,行政执法质量和效能显著提高,省市县乡四级全覆盖的行政执法协调监督体系基本建成。到2025年底,综合执法体制进一步完善优化,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一市一清单”赋权机制得到有效实施,行政执法科技保障水平显著提升,行政执法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不断加强,突发执法事件应对能力显著增强,人民群众对行政执法的满意度进一步提升。
《实施方案》提出了全面提升行政执法人员能力素质、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健全完善行政执法工作体系、加快构建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健全行政执法和行政执法监督科技保障体系、不断强化行政执法保障能力等重点任务。行政执法人员管理方面,提出研究出台全省行政执法及监督人员培训工作规范,作为省地方标准进一步指导各地各部门开展分级分类分层培训;突出对乡镇(街道) 综合执法人员的培训,培养“全科式”行政执法人员。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方面,持续优化监管执法工作机制,开展跨部门综合监管、非现场监管;创新涉企执法工作机制,推行涉企行政合规全过程指导工作、建立和完善涉企法律服务和涉企投诉处理,依法保护企业和企业家权益。健全行政执法工作体系方面,推行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一市一清单”赋权机制,厘清综合执法职责边界,研究乡镇 (街道) 综合执法文书通用格式和执法装备标准,深化长三角行政执法协作。构建行政执法协调监督体系方面,明确要求每个司法所至少配备1名取得法律职业资格或法律专业背景的工作人员,各地各部门要配齐配强行政执法监督力量,确保人员配备与承担的工作任务相适应,提高执法监督人员专业素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