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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30条“硬举措”做强生物医药

来源: 新华日报 发布时间:2021-09-27 字体:[ ]

□ 本报记者 蔡姝雯

9月24日,记者从省政府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我省近日出台《关于促进全省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从产业发展目标、产品开发、审评审批、生产制造、应用推广、引才育才、产业生态等7个方面提出30条“硬举措”,形成了覆盖产业全链条的“政策包”,于2021年11月1日起实施。

打造全球有影响力的产业集群

“近年来,省委、省政府将生物医药产业列入十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十三个先进制造业集群重点培育,推动生物医药产业快速健康发展。”省政府副秘书长张乐夫介绍,目前,我省生物医药产业规模全国领先、创新能力优势明显、骨干企业竞争力强、区域特色集群初步形成。

数据显示,2020年我省生物医药产业产值约占全国的1/6,位居全国第一;化学药制剂和医疗器械子行业规模连续多年居全国首位。“十三五”期间我省共获批创新药15个,占全国近四成,药品注册申报和批准数量均居全国第一;2020年生物医药领域专利申请量超万件、授权量突破5000件,均居全国首位。我省12家企业进入“中国医药工业百强”,6家企业入围“中国医药研发产品线最佳工业企业”;15家园区入选“中国生物医药产业园区综合竞争力50强”,入选数量连续4年居全国首位。

“特别是去年以来,在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中,全省生物医药产业实现逆势上扬,疫苗、核酸检测试剂、呼吸机等关键产品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攻坚战发挥了重要作用。”张乐夫说。

我省制定出台的若干政策措施提出,加快构建具有更强创新力、更高附加值、更安全可靠的生物医药产业链供应链。到2024年,全省生物医药产业基础能力和产业链现代化水平不断提升,产业发展规模保持全国领先地位,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创新药和高端医疗器械占比显著提高,攻克一批制约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关键核心技术,建设一批世界一流生物医药企业,汇聚一批顶尖科技人才和团队,形成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的生物医药产业集聚区和专业化园区,打造全国领先、全球有影响力的生物医药产业集群。

加大资金支持,强化原始创新

“聚焦创新,政策措施进行了系统布局和全链条政策设计。”省科技厅副厅长夏冰介绍,为加强生物医药领域创新能力建设,将针对新靶点、新结构、新形式的生物医药研发创新需求,聚焦基因组学、蛋白组学、代谢组学、转化医学、精准治疗等重点领域,支持高校院所、医疗机构和骨干企业建设一批创新支撑平台。高水平建设国家生物药技术创新中心,集聚全球创新资源,着力攻克一批关键核心技术,培育壮大一批创新型领军企业,推动一批引领性、带动性、渗透性强的重大科技成果落地转化,打造生物医药领域战略科技力量。

在临床前研发阶段,围绕原始创新和关键技术攻关,强化底层基础性技术突破。瞄准药物新靶标发现、细胞治疗药物设计、制剂成型理论、分子影像、手术机器人等前沿方向,探索采用“揭榜挂帅”、定向委托等方式,组织开展原创性研究和底层基础性技术研究,对符合省前沿引领技术基础研究专项立项条件的项目给予500万元—2000万元资金支持。

在临床试验阶段,加快创新药、改良型新药和医疗器械的上市进程。针对研发管线的里程碑节点,强化政策精准供给,按照Ⅰ期、Ⅱ期、Ⅲ期临床试验或注册许可等不同研发阶段,最高给予3000万元资金支持。对进入国家和我省创新医疗器械特别审查程序、首次取得第三类医疗器械注册证书且在我省生产的医疗器械产品,最高给予2000万元资金支持。

鼓励临床研究,加速成果转化

政策措施提出,要加强药物临床研究和成果转化。对此,省卫健委副主任邱泽森表示,目前,我省正在统筹全省临床研究资源,积极推进研究型医院建设,鼓励医疗机构开展新药临床研究,并给予一定激励措施,将临床研究纳入医疗机构绩效考核。比如,对已取得临床试验机构资质的医院,逐年增加用于临床研究的床位;将临床试验项目视同科研课题,作为医务人员职称评定、职务晋升、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对在临床研究成果转化中作出主要贡献的医务人员,允许其职务科技成果转化现金奖励计入当年单位绩效工资总量,不受总量限制,不纳入总量基数。

措施出台后,省市场监管局、省药监局、省知识产权局迅速联合印发《关于深化改革创新推动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省市场监管局副局长陈琪宏介绍,三部门将在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优化审评审批流程、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加强配合,“在审评审批方面,加强省市对接联动,优化药品上市审批程序、加快审评审批流程;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面向药品企业,畅通知识产权快速审查、快速确权、快速维权‘绿色通道’;在技术支撑方面,将搭建省级创新发展服务平台,促进医药创新产品尽快上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