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策法规

江苏出台12项措施引导民营企业参与重大科技创新

来源: 人民网 发布时间:2023-08-02 字体:[ ]

近日,江苏省科技厅发布《关于支持民营企业参与重大科技创新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通过支持民营企业加强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和重大科技成果转化、建设高水平研发机构、加快布局新赛道等12条具体措施,引导民营企业参与重大科技创新。

《措施》提出,要积极引导民营企业围绕国家需求和江苏经济高质量发展需要开展重大技术创新,省重点研发计划、省科技成果转化等项目由民营企业参与组织实施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60%。针对民营企业发展创新“瓶颈”,《措施》提出,要加强科技成果转化激励,引导鼓励大院大所、重大创新平台的科技成果向民营企业转化,支持民营企业对接资源承接成果,对企业实施转化的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重大科技创新成果,由省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给予同等力度资助。

民营企业如何寻找新赛道?《措施》提出,鼓励民营企业积极布局光子芯片及碳基芯片、人工智能、氢能与储能、类脑智能、量子信息、基因技术与细胞治疗、未来网络等未来产业前沿领域,培育100家未来科技创新示范企业,集中资源支持企业开展新技术新产品应用示范推广。支持未来产业领域创新创业,强化商业模式创新和市场培育,积极引导未来产业中的科技型中小企业成长为研发能力强、技术水平高、科技人才密集、能够形成核心技术产品的“四科”企业。

在支持民营企业建设高水平研发机构方面,《措施》提出,鼓励民营龙头企业积极承接国家实验室(基地)和省实验室重大成果转移转化,合作共建伙伴实验室和联合研究中心等。支持省内民营企业积极参与国家重点实验室重组,对民营企业牵头重组获批的全国重点实验室5年内给予每年不超过500万元自主科研经费支持。

此外,《措施》还提出,江苏将建立金融支持企业科技创新常态化工作机制,开发新型科技金融产品,组织开展科技金融对接活动,“苏科贷”支持民营企业贷款占比90%以上,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民营企业科技创新的支持,今年力争全省新增面向民营企业的科技贷款超过1000亿元。